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和我省《实施意见》(湘民发[2016]39号)精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省民政厅决定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全省各公墓单位开展向社会群众免费提供节地生态墓穴(格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活动免费对象:1.高龄老人;2. 已去世并实行火化
的逝者。上述对象均须具有当地常住户籍;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优先。
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4日。
三、 报名方式及要求:高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已去世
人员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火化证;困难群体同时还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到各公墓单位登记。
四、免费提供墓穴(格位)的公墓单位及数量、类型:详见附表。
五、监督电话:湖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0731-84502267;13755063830
湖南省民政厅
2017年3月30日
免费节地生态墓穴(格位)提供公墓单位及数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