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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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

绘就“三农”发展新蓝图

  2018年,我省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93元,同比增长8.9%,实现了高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GDP增幅的目标。

  一、围绕产业兴旺着力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出台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加快推进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品牌强农、特色强农、质量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开放强农“六大强农行动”,着力打造湖南红茶、湖南茶油、安化黑茶等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片一特”,全省形成“四带八片五十六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布局;大力推进“百片千园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累计认定省级特色产业园486个和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园155个,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初步建立;探索建立农产品“身份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覆盖率达86%;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1.6万亿元,预计增长10%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达3672个。成功举办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二十届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和全球农业南南合作高层论坛。

  二、围绕精准扶贫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着力实施脱贫攻坚“七大行动”,预计实现131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249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可降至1.49%,如期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去年,我省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十八洞村被列为全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样板。

  三、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着力提高粮食综合产能,主动在长株潭地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和休耕治理119.3万亩;优化调整粮食结构,全省优质水稻突破4000万亩,高档优质稻增加100万亩,粮食总产604.6亿斤。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5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3850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606.72万亩(不含在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万亩,涔天河水库扩建基本完成,莽山水库、毛俊水库、黄盖湖防洪治理、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等重大农田水利设施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59%、74.6%。大力实施“湖南优质粮油”工程,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增幅在6%以上。

  四、围绕生态宜居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首仗。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集中治理行政村分别达2357、4000个,改造(新建)农村卫生厕所100万户;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长沙市和34个生猪调出大县整市、整县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7.9%,高出国家要求3.9个百分点;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我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在去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五、围绕“一湖四水”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书记、省长分别担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确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3.67万名,实现巡河巡湖139.5万人次。全面完成“一湖四水”以及长江干流湖南段“一河(湖)一策”编制。清淤疏浚洞庭湖区沟渠2.3万公里、塘坝3.8万口,实现洞庭湖区全面禁止采砂,全面关停非法砂石码头758处,处理非法码头(堆场)1067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49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关闭。

  六、围绕激发发展活力纵深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完成农垦改革“两个三年”任务,69个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实现全部剥离。

  七、围绕农民增收探索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土地科学适度流转,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农村流转耕地占到承包地总面积达49.64%,比上年提高7.16个百分点,启动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实施“七大农民增收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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