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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大力促进政务服务优质化高效化,为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武陵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工作思路,以《方案》明确的试点内容为重点,分类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

  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

  (三)工作目标。

  20186月底前,完成《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经验。

  (四)试点内容。

  我区试点内容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基础,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户籍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开展试点,同时兼顾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涉农补贴、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试点内容。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督”等工作,突出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打造政务公开的全国典型。

  二、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先波任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帅勇任副组长,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质监武陵分局、公安武陵分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局、工商武陵分局、区政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武陵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务中心主任张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完成各自领域的试点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推进,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明确工作机构,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工作。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人员名单、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

  试点办:组织、协调试点工作的开展。

  区编办:牵头负责做好8个试点内容涉及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的调整工作。

  区法制办: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法律意见,加强试点和改革推进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区电子政务办:负责牵头组织建立试点电子信息平台,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公安武陵分局:牵头负责户籍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改革。

  区监察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试点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试点相关工作经费。

  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农林局:牵头负责涉农补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城市综合执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质监武陵分局: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

  区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树立政务公开事项,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按方案要求建立政务服务试点。

  区食药监局: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工商武陵分局: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商务局: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扶贫移民局: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试点街道: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运行试点工作,保障标准体系实施和持续改进。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梳理后,政务公开事项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编制统一规范的具体事项公开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公开依据、事项公开内容、事项公开主体、事项公开时限、事项公开方式、事项情况说明等要素。同时,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内部流转,规范窗口受理、授权审核、结果告知;外部办理,减少非必须材料、优化流程、缩短时限。

  4.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确保全区群众对试点涉及部门和内容知晓率达80%以上。

  (二)推进政务服务优质化高效化

  1.创新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区级行政审批中心、街道(乡镇)办理中心、社区(村)代办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向区级行政审批中心集中、群众服务事项办理窗口向乡(镇)、街道下移,依托乡(街)现有内设机构作为承办单位设置便民办事服务窗口,缩小办事群众跑路距离,提高办事效率。针对特殊人群(行动不便等残障人士)由社区安排专人进行上门代办。

  2.推动区级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湖南省“网上政务办事大厅”、 “武陵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等现有平台数据资源,建立武陵区大数据库,统一规范武陵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平台;推动业务单位之间基本数据互通与共享,优化监督渠道,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增强市民幸福感。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启动后,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于20179月上旬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标准体系。围绕试点内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于201712月底前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完善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电子公告栏等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围绕群众最为关注的政务信息、重要政务舆情回应信息等,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机制。20182月底前,“中国武陵”网站全面实现《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的各项功能,同时打造一个权威发布、反映灵敏的政务新媒体主帐号。

  (四)推进信息发布。20185月底前,按照国家、省试点文件要求,对照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各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全面、发布形式规范、发布平台便捷、互动监督渠道畅通。

  (五)开展总结验收。一是开展自评。试点内容涉及单位要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自查自评,20185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总结提升。20186月底前,对试点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工作亮点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三是迎接验收。20187月底前,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办公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根据试点工作验收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注重工作交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开设试点工作专栏,及时发布试点工作相关信息,集中展示试点工作情况,促进相互学习交流;政务服务中心要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开展互动交流。

  (四)做好考核评估。试点工作将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加分,并通报表扬;对试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的单位给予扣分,并通报批评。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相应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优罚劣,对工作推动效果好、综合评价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阻扰试点工作开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1.武陵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2.武陵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附件1        

  武陵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序号

  推进阶段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制定实施方案

  1.制定武陵区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市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8月底

  2.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制定试试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试点任务单位

  20179月上旬

  3.成立机构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9月中旬

  2

  建立标准体系

  1.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目录

  区政务中心、区编办、区法制办

  20179月底前

  2.建立标准体系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质监武陵分局、区政务中心

  201712月底前

  3.规范工作流程

  区政务中心

  201710月底前

  3

  完善公开平台

  建立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务中心

  201712月底前

  4

  推进信息发布

  及时动态发布试点政务信息

  区政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

  及时、全面发布

  5

  开展总结验收

  1.开展自评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

  20185

  2.总结提升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务中心

  20186

  3.迎接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7

  

  

  附件2

  武陵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序号

  试点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就业创业

区人社局

  工商武陵分局

省划重点

  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

   

  3

  社会保险

区人社局

   

  4

  户籍管理

公安武陵

分局

 

省划重点

  5

  医疗卫生

区卫计局

   

  6

  涉农补贴

区农林局

  区财政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区扶贫移民局

 

  7

  城市综合执法

区城管局

  工商武陵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商务局

省划重点

  8

  养老服务

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