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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精神,我县已列入省级7个试点单位之一。为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打造政务公开“永顺样板”,为我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供参考经验。
二、工作内容
结合“互联网+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督”等工作,突出抓好民生领域政务公开的试点和推广,总结、复制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经验,重点开展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试点,着力打造民生领域政务公开的全省典型。
(一)基础工作
1.清单。指导承担各行政审批单位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事项的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2.标准体系。指导全县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3.服务平台。推进县、乡镇、村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试点工作
根据湘政办函〔2017〕72号文件规定,对9项试点内容进行细化,逐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名单附后)。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改革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厘清事项。试点单位对试点范围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应包括公开事项的编码(标准委赋码)、名称(一、二、三级栏目)、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2.规范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内部流转,规范窗口受理、授权审核、结果告知;外部办理,减少材料、优化流程、缩短时限。
3.拓展渠道。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府网站与行政服务实体大厅和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的对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实现公众查询、获取“零距离”,确保全县群众对试点涉及部门和内容知晓率达80%以上。
(二)推进政务服务优质化高效化
1.做强实体大厅。统一设计政务服务标识标牌,实施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办结的服务模式,强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借鉴先进做法,减少审批层次,压缩受理资料,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选取审批时间短、业务办理流程简单,使用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的窗口单位开展先行先试,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2.做优网上大厅。基于全省统一改版网上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推行内外网络“两网融合”,逐步建立包括个人、法人在内的信息照证库,推进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探索逐步实现“拿一张身份证办所有事”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及时性、广泛性,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真正实现办事、查阅“24小时不打烊”。
3.做实代办服务。在清理、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依托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审批服务窗口前移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点,做实代办、帮办和协办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多人多次跑为干部一人帮忙跑,让群众在自家门口就可以咨询、查询、办理服务事项,推行便民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7年8月底前)。结合省、州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和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责任,全面部署试点工作,将方案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8年4月底前)。厘清事项,制订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栏标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村做好政务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事项标准目录,制定负面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2017年12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升级改版县政府门户网站,做优做强“和美永顺”微信平台,突出展示9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强化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询信息,2018年2月底前完成。不断修正标准和规范,制定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2018年4月底前公开发布。
(三)自查自纠(2018年6月底前)。各试点牵头单位根据试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四)总结验收(2018年7月底前)。各试点牵头单位就试点领域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亮点和特色、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迎接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县试点工作的验收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检查试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各试点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领域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议和监测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充分利用示范试点作用,加强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主动了解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县先进经验。
(四)严格考核评估。建立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优罚劣,对试点工作推动效果好、综合评价高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不能按期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阻挠试点工作开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附件:1.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3.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附件1
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波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 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玉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维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向 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志贤 县扶贫办主任
向加松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代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祖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瞿新俊 县编办主任
向用平 县发改局局长
吴吉森 县财政局局长
田 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向阳 县住建局局长
向 琳 县教体局局长
彭继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阳雨 县民政局局长
王经淼 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向用法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
黄建国 县房产局局长
彭应武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覃金球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公开办),周代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应武、侯雪琴、向余清、向淑珍、田桂兵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序号 |
推进阶段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前期准备 |
1. 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领导小组 |
县政府办公室 |
8月28日前 |
2 |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州备案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8月31日前 |
|
3 |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
县政务公开办 |
8月31日前 |
|
4 |
组织实施 |
1.成立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试点责任单位 |
9月5日前 |
5 |
2.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目录 |
县政务公开办 各试点责任单位 |
9月底前 |
|
6 |
3.制订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栏标准 |
县政务公开办 |
9月20日前 |
|
7 |
4. 清理、下放乡镇、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梳理服务流程 |
县编办 县直相关单位 |
9月底前 |
|
8 |
5.制定乡镇、村政务、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和标准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10月15日前 |
|
9 |
6.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10月底前 |
|
10 |
7.政务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县直单位 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
11 |
8.乡镇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启动村便民服务试点 |
各乡镇 |
11月底前 |
|
12 |
9.拟订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报省、州备案 |
各试点单位 县政务公开办 |
12月底前 |
|
13 |
10.升级改版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美永顺”微信平台 |
县信息中心 |
2018年2月底前 |
|
14 |
11.乡镇、村便民代办服务全面运行 |
各乡镇 |
2018年4月底前 |
|
15 |
12.修正标准和规范制定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公开发布 |
各试点责任单位 县信息中心 |
2018年4月底前 |
|
16 |
自查自纠 |
1.开展自查 |
各试点责任单位 |
2018年5月底前 |
17 |
2.整改完善 |
各试点责任单位 |
2018年6月底前 |
|
18 |
总结验收 |
1.总结试点工作 |
各试点责任单位 县政务公开办 |
2018年7月底前 |
10 |
2.迎接省、州验收评估 |
各试点责任单位 县政务公开办 |
2018年8月底前 |
附件3
永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内容及
责 任 单 位
序号 |
试点项目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公开规范、征地实施管理、征地补偿安置、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方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规范、考核评价等 |
县国土 资源局 |
人社局 |
2 |
拆迁安置 |
拆迁安置公开规范、拆迁项目管理、拆迁安置程序、征收补偿房源管理、拆迁房屋分户评估管理、补偿安置、考核评价等 |
县房产局 |
县国土资源局 各项目指挥部 |
3 |
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公开规范、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程序、房源信息管理、分配和退出管理、考核评价等 |
县住建局 县房产局 |
|
4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公开规范、改造对象确定、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危房改造补助、改造实施管理、危房改造验收、改造资金管理、考核评价等 |
县住建局 |
各乡镇政府 |
5 |
扶贫 |
扶贫政务公开规范、扶贫对象确定程序、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管理、扶贫自身建设、考核评价等 |
县扶贫办 |
县攻坚办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
6 |
救灾 |
救灾政务公开规范、救灾对象确定程序、救灾项目管理、救灾资金管理、救灾自身建设、考核评价等内容 |
县民政局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
7 |
市政服务 |
市政服务公开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供水管理、供气管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考核评价等 |
县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
|
8 |
公共资源交易 |
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招投标管理、评标管理、专家管理、信用评价、交易平台建设、考核评价等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9 |
义务教育 |
义务教育公开规范、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民办学校管理、教育规划管理、社会捐赠管理、中小学学校办学管理、学校教学用房建设管理、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评价等 |
县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