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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两化”试点为统揽、以落实五个“为”为目标、以“三化”提升为引擎、以“四化”管理为保障,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找一个人”目标,打造中方“放管服”改革的升级版、集成版和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样板,为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中方标准”。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认可。围绕群众和企业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行政行为、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认可满意。

  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以“两化”试点、“三

  化”提升、“四化”保障为内容的“二三四”工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思路,以《方案》明确的试点内容为重点,点面结合、多级联动,力促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标准先行、规范引领。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适用于全省的政务公开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坚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确保试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试点内容

      我县试点重点内容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在取得重点突破的同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领域、全覆盖。通过“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监督”“智慧城管”和“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协同”等工作,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20187月底前,完成《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总结试

  点经验做法,实现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服务全面升级、政务管理全面优化。

      ——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全面覆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全面规范;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的政务公开方式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基本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和社会听证机制全面落实。

      ——政务服务全面升级。“智慧中方”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监督”“智慧城管”等8大智慧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APP)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便民服务市场化运行模式基本定型,集约化民生服务全面实现;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比法定时限整体提速40%以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渠道全面联通、全速贯通。

  ——政务管理全面优化。统一视觉形象识别的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提档升级;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对应协同、无缝衔接;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帮代办机制全面建立、规范运行。“四在岗四规范四满意”政务管理标准更加成熟定型;延时、预约等人性化服务机制全面完善;服务可监控、办事可监察、群众可监督的常态化管理全面实现。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二三四”工程。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程;政务服务信息化、办事服务高效化、民生服务集约化提升工程;政务管理制度化、人性化、一体化、常态化保障工程。

  (一)深入实施政务公开“两化”试点工程

  1、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重点围绕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事项的公开工作,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梳理后,政务公开事项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编制统一规范的具体事项公开标准,主要包括:事项编码(标准委赋码)、事项名称(细分为主项和子项)、事项公开依据、事项公开内容、事项公开主体、事项公开时限、事项公开方式、事项情况说明等要素。同时,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

  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精简不合法、不合理以及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多种证明材料,最大力度优化证明材料开具的办事流程。政务服务实现“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内部流转上,规范窗口受理、并联审批、授权审核、结果告知;外部办理上,减少材料、优化流程、无缝衔接、缩短时限,实现股室围着窗口转,办事“只找一个人”。

  4、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管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确保全县群众对试点涉及部门和内容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二)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三化”提升工程

  1、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与省市同频共振,建立全县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一号一网一库一线两平台”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目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县整体联动、功能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智慧政务体系。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人来人往”为“网上网来”,达到网上网下一体同步申请、受理、办理的目的,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同时,积极推进“智慧中方”项目建设,重点开发上线“智慧党建”“智慧监督”“智慧民生”“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综治”“智慧扶贫”等智慧应用系统。

   2、提升办事服务高效化水平。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巩固和深化并联审批,建立外资企业申办流水线、内资企业申办流水线、立项审批流水线、商业开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水线、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水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水线、规划建设审批流水线、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水线、工商注册审批流水线、不动产登记审批流水线等10条并联审批服务流水线,实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办事“只找一个人”。

  3、提升民生服务集约化水平。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企业合作,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党务)服务、商务(电商)服务、事务(公益)服务三位一体、集约集成的便民服务平台,完善便民服务大厅、便民超市、快递邮寄代办、广播室、简易金融网点、通信服务网点、林业理事会、综治维稳室、扶贫站、警务室等10大服务主阵地,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代办中心、商务营销中心、事务物业中心,全面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农副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成为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过上美好生活的“村民之家”。

     (三)持续深化政务管理“四化”保障工程

  1、制度化管理。制定《中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四在岗四规范四满意考评办法》,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一天一督查一巡察、一旬一例会一小结、一季一评比一通报、一年一总结一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日常管理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有奖惩、有评比,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

  2、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延时、预约等服务机制,让政务服务有感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工会活动,让政务管理有温度;进行政务服务评比、加强激励,让绩效考核有差别。

  3、一体化管理。通过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档升级,打通纵向衔接、优化横向联系,实现县、乡(镇)、村业务窗口对应联动、有序协同、互联互通;通过设立县帮代办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帮代办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配优村级帮代办员,并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帮代办体系,实现事项受理、上传,事项办结、下达高效便捷;通过优化大厅布局,将县政务大厅科学分区为国地财办税、投资建设、金融服务、公安服务、农业发展、商业服务、社会事业、交通安全、不动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10大政务服务功能区,乡镇大厅统一设置“10+1”窗口,村级大厅整合集约为一个综合窗口,真正做到政务实体大厅找得到人、办得成事;通过建立政务服务CIS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营销服务理念与精神文化,增强政务服务的认同感、凝聚力和满意度。

  4、常态化管理。通过落实督查巡视、执纪问责,强化组织监督;通过健全电子监控、电子监察,完善内部监督;通过设立投诉意见箱、投诉电话和群众评价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让监督常态化、让管理长效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启动后,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于201710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标准体系。围绕试点内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于201712月底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完善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电子公告栏等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围绕群众最关注的政务信息、重要政务舆情回应信息等,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机制。201712月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面实现《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的各项功能,同时,要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平台,集中力量打造一个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政务新媒体。“智慧政务”“智慧中方”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上线应用,帮代办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提档升级、高效运转。

  (四)推进信息发布。20185月底前,按照省试点文件要求,对照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各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全面、发布形式规范、发布平台便捷、互动监督渠道通畅。

  (五)开展总结验收。一是开展自评。试点内容涉及单位要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自查自评,20185月底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总结提升,20186月底前,对试点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工作亮点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三是迎接验收。20187月底前,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办公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家铣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源江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刘湘辉任副组长,县编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征拆办、县房产局、县扶贫办、县城管大队、县教育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绩效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县智慧办、县网宣办、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中方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由金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蒲寅生、黄继根同志任副主任。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按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完成各自领域的试点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推进,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明确工作机构,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工作。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名单、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协同配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由金伟同志任组长,黄继根同志任副组长;标准执行组,负责事项清理、流程再造、资料汇编等工作,由周余全同志任组长,蒲寅生、向丽同志任副组长;督查评估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督查评估,由刘润红同志任组长,彭良强、杨峰同志任副组长,宣传推介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推介,由杨捷灵同志任组长,许燕、杨江平同志任副组长。各小组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明确分工

  县编办:牵头负责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做好8个试点内容涉及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的调整工作。

  县征拆办:牵头负责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房产局:牵头负责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扶贫救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城管大队:牵头负责市政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监察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试点工作进度、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县网宣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宣传推介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费。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

  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省、市、县要求建设全县政务服务平台。

  县绩效办:负责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督查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法律意见,加强试点和改革推进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建立全县统一的数据证照库并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并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

  县智慧办:牵头负责“智慧政务”“智慧中方”智慧应用系统开发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和加快推进“只找一个人”改革相关工作,各乡镇及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和推进“只找一个人”改革工作。

  (四)强化机制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将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相应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查检查,严格奖优罚劣。

  (五)落实经费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试点工作验收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工作不合格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有关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2.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内容及承担单位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