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根据《湖南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通过在原有相关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和人员编制内部调剂的方式,在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增设法制股或法制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本单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的初审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行政执法证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合同的审核把关;完成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前,永兴县21个乡镇都成立了法制室,并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本区域内的法制工作。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备案号:湘ICP备05000618 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0731-82214481
法律顾问: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湖南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