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心肺之患”

发布日期:2014-05-12   【 字体:

  ——我省如何进一步加强雾霾治理

  去年以来,频频出现的雾霾天,让很多人经常生活在“朦胧”之中。有网友调侃:“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的脸。”雾霾重重,引发人们对空气污染的严重担忧;将雾霾视为“心肺之患”,更表达了民众的焦虑心理。面对“雾霾压城”、“十面霾伏”的严峻形势,我省应如何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人们放心呼吸呢?

  调整结构,优化布局

  雾霾成因众说纷纭,但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等粗放的生产方式,已是公认的引发雾霾的重要因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区域经济空间布局,成为防治大气污染的关键举措。

  转方式、调结构,首先脑筋要“转弯”。各级政府、各级干部要从污染的GDP依赖中解放出来、从污染的财政收入中摆脱出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痛下决心转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产业转型,可能会拖累一地一时的经济增长,影响为官一任政绩。但要看到,生态改善、环境提质等“隐形福利”更能提升人们的幸福指数,这样的发展,同样能赢得“加分”。

  我省充分发挥考核这一“指挥棒”作用,逐步增加绿色GDP的考核权重,推动地方政府主动转方式、调结构。比如,资兴市对乡镇一级的新考核办法中,不同区域的考核侧重点各有不重。位于东江湖核心区的白廊乡领到的新“考卷”上,已不再有GDP考核指标,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提高了3倍。考题一变,思路和行动立马跟着变:该乡果断关闭了既是重要税收来源又是污染大户的碳素厂,将工作重心转到生态环境保护上。省级层面,最新发布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体制指标中,不再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将全省122个县市区分成三大类,区别对待。

  其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据环保部门透露,我省已暂停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的环评审批。全省提前一年,也就是在今年内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将严格控制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结合目前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在环保、能耗等方面提高门槛。

  第三,优化产业和城市空间布局。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制定、实施符合当地功能区定位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范各类产业园区的设立与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比如,株洲、湘潭、娄底、衡阳等市将对位于主城区的钢铁、化工、有色、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以提升当地空气环境质量。在规划城市建设时,也要科学布局城市建筑,形成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风道,同时尽量增加城区生态绿化。

  第四,推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今年,我省以湘江流域为重点,支持重点企业改造技术装备,加强管理,确保清洁生产。包括金旺铋业、临湘海螺水泥在内的100多家企业,被列入首批重点支持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名列。

  从我做起,行胜于言

  雾霾来袭,人人都是受害者;清除“心肺之患”,你我都出一份力,污染治理效果方可最大化。

  据研究,汽车尾气对雾霾“贡献”较大。我们可对症下药,从用车方面入手,减少污染物排放。我省已对达不到相应排放要求的汽车张贴黄色标志(俗称“黄标车”),限制其进入重点城市的中心城区。今后,还将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以最大限度减少这一污染。

  大力植树造林,加强生态保护可有效防治雾霾。森林在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生物储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每人每年植一棵树,我省每年就能形成7200多万棵树组成的绿色生态屏障。在农村,正在实施的“秀美村庄”行动,旨在通过植树造绿,再现乡村青山绿树与小桥流水人家相映生辉的美景;城市建设中,提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依托现有山水脉络,尽量保留原有生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通过城乡联动,使农村像城市一样秀美整洁、城市像农村一样绿意葱茏,让人们呼吸上干净、舒适的空气将不再是奢望。

  在生产生活习惯方面,农业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带来的影响不可小视。为减少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焚烧带来污染,我省正在加快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议大家一日三餐,尽量减少煎炒油炸食物,炒菜中稍微少放点油,也能在一定程度降低雾霾发生的概率。

  大气污染治理没有地理边界,单靠某一个人、某一个地区“甩开膀子”,难以阻挡“雾霾围城”。为此,我省建立起跨行政区域的联动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共同防治雾霾。

  行胜于言。多选择公共交通,少一些驾车出行;多一些植绿护绿,少一些环境破坏;多一些回收利用,少一些丢弃浪费;多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每一个人,在一举一动中践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方可真正承担起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

  建章立法,强力治污

  对污染宣战,既要铁腕治污,更需铁规治污。防治好大气污染,既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更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作保障。

  针对大气质量改善的改革和治理,已在中央和地方渐次展开: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印发了《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及预报预警平台。我省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下大力、出真招,力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比如,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每月对14个市(州)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其中空气质量最差的3个城市名单将对外公布;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各市(州)与省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年中一次评估、年末一次考核,相关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用法律治理大气污染也有实质进展。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据了解,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防治规划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综合施策也很重要。我省将更加注重充分应用技术、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如推行阶梯电价、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等,倒逼企业主动减少资源消耗。对环境违法者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银行对其贷款等措施,使排污者对其排污行为承担高额违法成本。

  我们欣喜地看到,全社会都在为改善空气质量努力。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打赢大气污染治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放心呼吸不再是奢望,碧水蓝天将成为百姓触手可及的现实。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李伟锋)

  链接

  201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该《实施细则》主要目标为:经过5年努力,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具体而言,到2017年,长沙、株洲、湘潭、娄底、永州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岳阳、常德、吉首下降15%;郴州、衡阳、益阳、邵阳、怀化、张家界下降10%。

  具体行动上,主要提出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机动车污染防治、区域经济布局优化以及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等举措。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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