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通过立法建立的,在投保机构出现倒闭、破产等规定情形时,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一种制度安排。一般由投保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险费,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维护存款保险基金安全。
实践表明,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让储户、投资者对未来都有稳定的预期,有效防止银行挤兑;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市场约束,促进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有利于稳妥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和中小银行,为培育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创造条件;有利于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为利率市场化解除后顾之忧;有利于形成多方面的监管合力与制衡,增强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备案号:湘ICP备05000618 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0731-82214481
法律顾问: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湖南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