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水源地水质守望点。在湘江干、支流重点江段、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地水质守望点,由环保志愿者开展常年的守望活动,观察和记录环境质量,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设立重点企业环境守望点。在湘江流域设立重点企业环境守望点,对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涉重企业、涉危企业的排污口开展重点守望;
环保志愿者将观察记录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水质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环境管理部门举报或反映,以支持环境监察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