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定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湘江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民进湖南省委向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建议,大力推进湘江流域跨区域环保协作,并建立健全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机制。1月2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就该重要提案作出批示。
杜家毫批示:我省环保任务很重,湘江保护是重中之重,请省发改委、环保厅、水利厅认真研究,不负人民期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民进湖南省委在提案中建议,健全法律体系,为建立健全湘江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环保协作机制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协作联动,建立跨区域的流域法院,对跨区域流域污染直接追责。建立一支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综合治理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加强跨区域间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定期互通水污染防治进展、断面水质、重点污染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等信息情况,重特大污染事故预警等手段加强协作。
同时,建立健全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机制。运用法律、行政手段等强制力量,对上游地区减少排污数量进行硬性约束。运用经济手段等非强制力量,对下游地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