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坚决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聚焦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改革,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十三五”时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任务3251家,不安全的、落后的、环保不达标的产能基本出清,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省属监管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下降2个百分点,减税降费超过1200亿元。二是“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以来,省本级累计取消行政权力435项,下放12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削减率达到60%以上;省政府分别向长沙、湘江新区和其他13个市州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72项和47项,赋予13个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06项,在全省县市推广下放市级经济社会权限33项,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52项。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分三批推出329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省总办件量超过 6500万件,办理环节平均压缩70%、申报材料平均减少60%、办理时间平均缩减80%以上,在全省市州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9.9%,“一件事一次办”成为全国知名政务服务品牌。市县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省本级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省本级和市县网上可办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三是国企国资改革取得新突破。省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从58户重组整合至30户;全面完成省属企业、驻湘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选取高新创投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选取兴湘集团、国资公司改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省建筑设计院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推进省高速公路集团市场化转型,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有序推进。四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度,财政透明度位居全国前茅。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省级专项由2016年的98项整合到47项,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连续三年考核成绩优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省级支出责任由平均60%提高到近70%。探索建立“财审联动”机制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在2020年7月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湖南作典型发言。五是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顺利完成,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面铺开,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六是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交通、农业、文化、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跨部门执法改革进展顺利,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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