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子”去哪了

标题 关于加强乡道、村道应急防范措施的建议
日期 2024-12-19 网名 代益帆
内容

乡、村级公路每次暴雨都会造成跨山、落石甚至塌方,虽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但评判标准落后,建议:一是精进评判标准;二是配置人才队伍组织相关排查;三是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收纳的技术平台,实现风险消除闭环

答复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答复时间 2024-12-25
答复内容

代益帆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精进评判标准 在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载体普查工作开展中,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将公路自然灾害分为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5类;根据灾害发生频次、灾害历史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灾害发育程度、公路重要性等5项评估指标,评价自然灾害风险点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低)。目前,乡、村级公路的自然灾害风险点的评判标准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执行。

  二、关于配置人才队伍组织相关排查 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厅办〔2021〕11号)的要求,我厅于2021年起开展农村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明确了任务分工、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公路自然灾害普查和数据更新的主体责任单位,承担农村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后期数据更新。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于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对地市州、县市区交通和公路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了4次技术培训,培养了一批专兼结合的技术人员队伍。从目前数据采集和更新的情况看,地市州、县市区交通和公路部门相关人员具备了公路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的技术能力。经普查,截止2024年12月,全省农村公路自然灾害风险点数据更新为风险点3316处、高边坡434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建养机构将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三、关于建立技术平台,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交通运输部建立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开发了APP和Web端系统,实现了自然灾害风险点的排查、采集、上报、审核、查询、整治、销号等全过程管理。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