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小水利不能忽视 | ||
日期 | 2024-01-02 | 网名 | 朱金良 |
内容 |
这些年各地对大中型水利工程很重视,对农村山塘水渠小水利工程有所忽视。部分蓄水山塘年久失修,水渠荆棘杂草丛生,“毛细血管”堵塞不畅,亟待重视与修复! |
答复部门 | 省水利厅 | ||
答复时间 | 2024-01-05 | ||
答复内容 |
朱金良: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小水利不能忽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塘、渠道等小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但淤积、输水不畅的问题客观存在,确需高度重视,积极解决。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水源保障能力,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奖补政策。2021~2022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投入奖补资金4亿元,连续两年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累计清淤整治小水源2万余处,新增蓄水能力6500万立方米。2023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截至12月底,全省已完成清淤整治山塘26734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183.32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保障能力57.71万亩。 根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湘政办发〔2022〕17号),小塘坝、小渠道、小泵站等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属市县事权,支出责任原则上由市县承担。建议市县落实本级支出责任,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主动性,探索采取“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方式实现专业化物业式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持续实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不断提升农村水源保障和灌溉能力。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省水利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