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子”去哪了

标题 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
日期 2022-11-22 网名 海阔天空
内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增长缓慢的背景下,一些特殊群体就业受到了一定的冲击,甚至有的成了零就业家庭,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特殊群体就业的关爱、关怀,多给予一些政策性的倾斜或鼓励政府、事业单位带头招聘。

答复部门 省残联
答复时间 2022-11-29
答复内容

 感谢你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心关注。 当前,我省就业工作将面临复杂的内外环境和诸多挑战,总量压力持续,不充分、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问题仍然突出,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增长放缓滞后效应、新冠疫情潜在影响还可能不断显现,残疾人作为就业困难群体,劳动关系脆弱、自主择业能力不足,失业风险上升,稳保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就业优先战略做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稳保就业的政策措施更加密集,各类活动层层深入。根据国家部署安排,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我会积极履职,通过调研起草、广泛征集有关部门、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残疾代表的意见,并经省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55号),明确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我省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2022—2024年共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大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为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我会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22〕42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任务目标、实施招录政策倾斜、体检条件、信息比对、招录统计和公示等工作机制要求。该文件正在省司法厅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待完成登记编号后再统一公布。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开展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实施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择业引导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在保洁、保安、保绿、水管、护路、生态护林、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