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子”去哪了

标题 关于电动汽车相关建议
日期 2021-12-01 网名 张先生
内容

  建议: 1.加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电动汽车的应用,达到30%的目标; 2.增加省高速公路的电动车充电桩数量,增设等待时间显示,调度分流节假日充电车辆,避免拥堵;3.从产业布局上解决旧电池环保回收处理。

答复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时间 2021-12-07
答复内容

张磊:

  您好!您的[金点子]关于电动汽车相关建议来信收到!感谢您对湖南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方面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更好的推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一、关于加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电动汽车的应用方面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出台了购置奖补、运营奖励等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特别是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2015年大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动公共机构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拟从2022年起,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更新购买车辆,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实物保障用车外,原则上应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预计到2025年实现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占购买公务用车总量比例30%以上的目标。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为新能源使用推广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关于高速公路上充电桩建设方面 近来年,我省加快了高速公路充电桩建设步伐,目前共有高速公路充电桩150个,主要分布于京港澳、沪昆、包茂等高速沿线。2021年2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明确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服务区应加快升级改造,到2025年底,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配建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得低于30%。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研究相关政策,支持高速公路充电桩建设,加强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在全省尽快形成完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网络。

  三、关于旧电池环保回收处理方面 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起步早,2018年被列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18个试点之一,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条加速形成,全省现有规模以上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11家、开展梯次利用业务的企业有8家。湖南邦普、金源新材、金驰能源、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公司、金凯循环、凯地众能等6家企业已被工信部列入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支持长沙矿冶院“锂汇通”平台等共建共享第三方回收平台建设,构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体系。支持长沙矿冶院与长沙交通投资集团开展合作,形成了共建共营长沙公交充电站场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储能系统的商业合作模式。支持湖南顺华锂业开发了磷酸铁锂低值废旧动力电池“选择性提锂”技术并产业化。推动了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破碎装备研发项目、梯次储能项目、废旧电池循环利用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顶层设计,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链,作为该产业链闭环接口进行重点打造,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促进政策标准体系完善,继续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专项,推动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共建共享的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