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4日—2016年4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24日—2016年4月25日对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2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731-8569806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邮 编:410014
2016年3月24日—2016年4月25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
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t/a硫酸(定向委托加工株冶直浸炼锌含硫残渣)技改项目 |
2016年3月2日 |
2 |
|
湖南国电金缘黄金有限公司4万t/a金精矿冶炼 及综合回收项目 |
2016年3月28日 |
3 |
|
G320 新晃绕城线工程 |
2016年4月5日 |
4 |
|
S238经开区湾堤至何家坪公路工程 |
2016年4月8日 |
5 |
|
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 |
2016年4月11日 |
6 |
|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新能源技术改造项目 |
2016年4月18日 |
7 |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改扩建环卫车项目 |
2016年4月21日 |
8 |
|
S324 望城区格塘至宁乡县白马桥公路工程 |
2016年4月20日 |
9 |
|
S326浏阳市普迹至雨花区跳马公路工程 |
2016年4月20日 |
10 |
|
永兴县银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银稀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 |
2016年4月25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