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3、S262保靖夯沙至吉首公路改建工程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年09月25日 字体:[]

  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53、S262保靖夯沙至吉首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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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253S262保靖夯沙至吉首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保靖县、吉首市境内

建设单位

吉首市万通农村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S253S262保靖夯沙至吉首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保靖县境内的夯沙乡,接拟建省道S253线,经夯砣、红坪等村组,终点于吉首市己略与在建永吉高速公路吉首北互通连接线K3+700处相接,线路全长13.458km。其中:保靖县境内4.55km,吉首市8.90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m,共设中桥228m/4座,隧道940m/1座,涵洞62道,平面交叉8处,分离式立交1处,项目总投资1610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进一步细化道路局部布线,新建道路或路基扩宽应尽量利用荒地或山脚地一侧进行建设,项目在K0+000-K4+550处应充分利用其老路廊道;取消于吕洞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Z1弃渣场的选址,其弃渣场应设置在吕洞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以外场地;3、对临近夯沙坪、梯子村、红坪村2#和己略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的路段设置禁鸣标牌。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桥墩水下作业采用钢板围堰工艺钻孔施工,隧道弃渣均通过渣土车运输进入指定渣场进行处置,避免大量涌水外排可能造成附近自然溪河的淤塞或农田压埋;隧道进出口外形应与山体保持协调。6、在临吕洞河路段(K0+000-K0+900)、临己略河路段(K6+000-K13+458)上设置防撞桩,并在沿线设置限速、弯道等警示标志。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100%的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沿线公众,包括地方政府、沿线群众以及沿线单位对本项目的态度持肯定的态度,对征地、安置、扬尘、噪声等各方面的影响比较关注,公众希望各项环保措施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使公路建设与沿线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