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1—11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年12月09日 字体:[]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5年1—11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11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11月份,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44起,死亡5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9起,下降10.2%;死亡人数减少22人,下降28.2% 

  工矿商贸领域共死亡6人,同比减少20人,下降76.9%。其中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业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5人、3人、1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其他未发生亡人事故。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6人,同比增加9人,上升24.3%,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铁路运输事故死亡5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64.3%;水上交通和农业机械未发生亡人事故。 

  11月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1—11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总体情况: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103起,死亡725人,受伤2144人,直接经济损失26572.7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305起,下降6.92%;死亡人数减少189人,下降20.7%;受伤人数减少206人,下降8.8%;经济损失减少4828万元,下降15.4%。发生较大事故27起,死亡119人,同比减少7起、20人,分别下降20.6%14.4%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21起,死亡176人,同比减少83起、100人,分别下降40.7%36.2%。其中煤矿事故死亡49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43%;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37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17.8%;建筑业事故死亡26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15人,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施工事故11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33.3%;烟花爆竹事故死亡18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45.5%;工商贸其他事故死亡46人,同比减少20人,其中冶金机械八大项事故死亡20人,同比减少7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亡人事故。全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6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29人,同比减少38人,下降8.14%,其中高速公路事故死亡163人,同比减少19人,下降10.44%。生产经营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3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66.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102人,同比减少43人,下降29.7%;农业机械事故死亡6人,同比减少1人;渔业船舶事故死亡3人,同比增加3人(初步认定为非生产经营性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1—11月,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7起,死亡119人,同比减少7起、20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较大事故11起,死亡52人,同比增加2起、12人。较大事故地区(单位)和行业分布情况为:长沙市市政工程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省外过境车辆),死亡5人。邵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8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其中1起初步认定为非生产经营性事故,另1起系省内过境车辆),死亡13人;渔业事故1起,死亡3人(初步认定非生产经营性事故)。岳阳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4人;常德市工贸事故1起,死亡8人;张家界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6人;益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湖南省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建筑事故1起,死亡3人。娄底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省外过境车辆),死亡3人。郴州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省外过境车辆),死亡3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永州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省内过境车辆);怀化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4人;湘西州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省外过境车辆)。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8起,死亡31人。 

  各市州事故情况: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娄底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州等13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益阳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 

  二、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1—11月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719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6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524人。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7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32起;发生重大事故1起,超指标1起。 

  (三)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常德市、益阳市均超进度控制指标1人。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邵阳市、益阳市分别超进度指标1人、2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四)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省通信管理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事故死亡人数分别超进度指标3人、1人,省有色控股集团、省黄金集团、省移动公司事故死亡人数分别超进度指标4人、1人、2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三项行动认真回看、回访、回查回看,即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文件要求,看各项部署是否得到落实,有无遗漏和盲区,有无薄弱点。回访,即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看各类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是否采取措施、是否按要求挂牌督办、是否整改落实。回查,即严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及工作不力现象,对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影响恶劣的,要对相关监管人员问责。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积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法,以法办案、以案说法,用铁的手段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问题,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将遏制较大事故、严防死守重特大事故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打非治违”,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领域)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统筹人、车、路、环境四项因素,突出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及非法改装等行为。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能力突击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棚户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平安过冬。同时,要统筹抓好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附件:1. 2015年1—11月湖南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情况与同期对比表(按行业领域) 

  2. 2015年1—11月湖南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情况与同期对比表(按事故地区) 

  3. 2015年1—11月全省市州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进度表 

  4. 2015年1—11月省直单位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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