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1-10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现将2015年1-10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一)10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10月份,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83起,死亡8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6起、下降6.4%;死亡人数增加10人,上升13.2%。工矿商贸领域共死亡17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3.3%。其中建筑业、工商贸其他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3人、2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八大项未发生亡人事故,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5人、1人、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4人,同比增加13人,上升31.7%,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和300%;铁路运输事故死亡13人,同比持平;水上交通未发生亡人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死亡2人。10月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1-10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总体情况: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762起,死亡676人,受伤1981人,直接经济损失24839.6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263起,下降6.5%;死亡人数减少160人,下降19.1%;受伤人数减少184人,下降8.5%;经济损失减少3497.4万元,下降12.3%。发生较大事故28起,死亡122人,同比减少5起、14人,分别下降15.2%、10.3%。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12起,死亡167人,同比减少71起、83人,分别下降38.8%、33.2%。其中煤矿事故死亡46人,同比减少32人,下降4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35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14.6%;建筑业事故死亡24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13人,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施工事故11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33.3%;烟花爆竹事故死亡17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43.3%;工商贸其他事故死亡45人,同比减少14人,其中冶金机械八大项事故死亡19人,同比减少4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亡人事故。全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89人,同比减少41人,下降9.5%,其中高速公路死亡159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8.1%。生产经营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3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66.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103人,同比减少28人,下降21.4%;农业机械事故死亡6人,同比减少1人;渔业船舶事故死亡3人,同比增加3人。较大事故情况:1-10月,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8起,死亡122人,同比减少5起、14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较大事故11起,死亡52人,同比增加2起、12人。较大事故地区(单位)和行业分布情况为:长沙市市政工程施工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过境车辆),死亡5人。衡阳市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邵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8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系过境车辆,性质待定),死亡13人;渔业事故1起,死亡3人(性质待定)。岳阳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4人;常德市工贸事故1起,死亡8人;张家界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6人;益阳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湖南省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建筑事故1起,死亡3人。娄底市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过境车辆),死亡3人。郴州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过境车辆),死亡3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永州市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发生地管辖权待定);怀化市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4人;湘西州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过境车辆)。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7起,死亡28人。各市州事故情况: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娄底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州等12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湘潭市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益阳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二、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一)总体指标控制1-10月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671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5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459人。(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指标控制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8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5起;发生重大事故1起,超控制指标1起。(三)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1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分别超进度控制指标2人、1人、2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邵阳市、益阳市均超进度指标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2个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湘潭市、湘西州分别超进度指标3人、1人。(四)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省通信管理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事故死亡人数分别超进度指标4人、1人,省有色控股集团、省黄金集团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进度指标2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三、下一步工作意见(一)严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1-10月,全省发生全口径较大事故46起,仅低于国务院安委办下达湖南的进度控制指标7起;重大事故1起;10月份较大事故上升,发生全口径较大事故7起,同比增加5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增加5起),环比增加7起。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起数占较大事故总量71.7%,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仍是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多发领域,建筑施工、工贸企业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分别增加2起、1起,烟花爆竹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10月份事故多发。邵阳市、郴州市、湘西州、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娄底市等8个市州全口径较大事故达到3起或3起以上(含过境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四季度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各类企业、矿山赶进度、赶任务,用电用火激增,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期。针对以上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年末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切实增强紧迫感,将遏制较大事故、严防死守重特大事故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严格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二)扭住隐患整改,确保“三项行动”落到实处。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意识,对在“三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道路和水上运输、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一律要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加强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对存在政令不畅、监管不严、隐患整改不认真等问题的,要及时交办、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直至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考核督查两不误,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以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考核和督查工作相结合,推动各地年末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根据《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附件:1. 2015年1-10月湖南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情况与同期对比表(按行业领域)2. 2015年1-10月湖南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情况与同期对比表(按事故地区)3. 2015年1-10月全省市州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进度表4. 2015年1-10月省直单位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