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岳阳市利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2”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湘安办明电﹝2015﹞3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央在湘与省直有关单位:
2015年7月22日17时左右,岳阳市利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名矿工在临湘市忠防镇中雁村王家山矿区6号硐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经专家技术勘查和分析,事故发生时该矿区正值雷暴雨天气,极可能是雷击所引起的早爆事故。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仅取得长石矿露天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发生事故的矿井属于该公司矿权范围内的资源整合对象,事故矿井既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未进入安全“三同时”审批程序,事发矿点系违法开采。
临湘市“7·22”较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事故企业法制意识淡薄、当地政府“打非治违”流于形式、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汛期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省安委办约谈了临湘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岳阳市、临湘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规定,已对临湘市忠防镇镇长汤勇兵、分管副镇长胡岳虎、镇安监办主任王铁勇,临湘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济明、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周建平,临湘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廖文静、非煤矿山安监股股长戴小波,临湘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明亮、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危爆中队队长陈六阳等9名同志先期免职,并将依法关闭事故矿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下半年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多发、高发期。临湘市“7·22”爆破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安全生产工作的反复性、艰巨性,充分反映出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务必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事故总量稳中有降。
二、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近年我省非煤矿山领域发生的较大事故,多为合法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所致。各地务必深入分析查找本地区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始终保持铁腕打非、铁心治违的高压态势。要按照“真关、真停、真整、真治、真查、真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整顿整治措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采矿、私挖滥采、非法建设、非法探矿等行为。要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基础台账,严格区分确定各类矿井的性质,严格排查整治合法矿井借资源整合、基建、生产探矿等名义从事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确保打击惩治到位,决不姑息。
三、严格强化对整合矿山安全管理
各级国土、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整合矿山安全管理。凡非法矿山,一律予以关闭,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决定实施整合的矿山,要严格程序,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依法注销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整合后的矿山,必须严格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要加强对整合矿山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假整合”,严厉惩处以整合或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管理措施
入汛以来,我省先后遭受多次强降雨袭击,极端气候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务必认真落实湘安办明电﹝2015﹞28号、29号和湘安监明电﹝2015﹞7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请各地将本通报转发到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