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委办关于近期六起较大事故的通报
湘安办明电﹝201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自1月7日省安委会通报元旦期间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后,截至2月2日,全省又发生了如下6起较大事故:
1月9日17时40分左右,沪昆高速邵怀段1382KM处往西方向,发生连续追尾事故,造成4人死亡;
1月17日17时14分,怀化市辰溪县锦滨乡城南大道(两端封闭,未验收的施工在建路段),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涉嫌毒驾)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会车碰撞,造成4人死亡;
1月29日8时30分,湘西州凤凰县凤大二级路廖家桥镇路段,一辆往凤凰方向的长途中巴车与面包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1月30日6时49分,包茂高速湖南怀化段2315Km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与前方因发生事故停在路面上的小客车追尾相撞,造成3人死亡;
1月31日16时50分左右,长沙市经开区黄兴(榔梨段)污水管道在试通水施工时,发生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2月2日11时10分,郴州市汝城县盈洞瑶族乡新民村驾驶人徐汉城无证驾驶无牌证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7人),行至盈洞瑶族乡明华公路石埂背路段时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
上述6起较大事故的发生,曝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不严格、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委办特向我省发出警示通报。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对上述6起较大事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保持高度警觉。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上述6起较大事故中有5起为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道路交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消极厌战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把道路交通安全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推动、抓落实。尤其是郴州全市上下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接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守住岁末年关安全生产底线。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对岁末年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副省长戴道晋等省领导多次批示指示,反复强调。各级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全方位大检查、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治、人员密集型企业和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春节前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推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消防、城管等部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集中骨干力量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有关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带队到一线进行检查,研究解决问题,扭转不利局面。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必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四个一律”措施。
三、突出工作重点,彻查安全隐患。充分估计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给安全生产特别是春运安全带来的巨大压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重点加强高速公路、乡村公路、乡镇渡口和码头、车站、机场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坚决停运,并做好应急疏导工作。深刻吸取汝城县“2.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查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教育广大司乘人员不开违章车、不开冒险车、不坐非法车。吸取近期省内外多起商场市场仓储企业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商场、市场、物流仓储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盯紧看牢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安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郴州现场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在建工地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忽视外包队伍管理、违章冒险施工等行为。突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再作业”的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四、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警示教育。对近期发生的6起事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责成上述发生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的属地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州安委会写出深刻检查,检查书同时抄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并在红网公布。今后凡因非法违法行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按此执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播发公益广告以及短信温馨提示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切实加强媒体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请于2月1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9751236,传真:89751234)。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