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本级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年08月29日 字体:[]

  湘民函〔2015〕68号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依法对2014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省本级社会组织(基金会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登记的)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度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度检查合格的社会组织1154个(详见附件)

  (一)年度检查合格的社会团体751个(详见附件)

  以上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厅。整改自本通知发出之日30日内办理。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