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现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征信、监管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联系电话:0731—88950258。
省财政厅综合处。主要职责是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省直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审批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管理费年度预算。联系电话:0731—85165417。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对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货款政策、存贷利率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0731—84301625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4年,全省实缴单位59033家,实缴职工433.18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4035家,新开户职工43.11万人,净增单位3641家,净增职工19.83万人,缴存334.65亿元,同比增长19.98%。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826.45亿元,缴存余额1061.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43%、19.62%。
(二)提取: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160.48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7.95%,比上年同期增加30.99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764.49亿元,同比增长26.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2014年,全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1万笔181.95亿元,同比下降8.41%、7.4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0.0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17万笔1171.45亿元,贷款余额740.58亿元,同比增长11.02%、18.39%、15.96 %。个贷率为69.74%,比上年同期下降2.19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8.61亿元,应还贷款本金2.39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2.39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18.75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1.39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4年,未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国债金额1.29亿元,期末国债余额2.6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9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结余资金存款299.98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69.99%,比上年同期下降2.3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44.75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18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1.89亿元,国债利息收入0.21亿元,其他收入0.47亿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22.31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1.12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35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84亿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44亿元,同比增长27.86%。增值收益率2.3%,比上年同期提高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全省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1亿元,提取管理费用5.33亿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99亿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5亿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74亿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1亿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6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全省管理费用支出3354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70.82万元,公用经费5903.09万元,专项经费12571.1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截至2014年底,全省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96.5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08%。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55.9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5.35亿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0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50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全省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89 %。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住房公积金监管政策调整情况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湘建金﹝2014﹞182号),加大支持职工购房力度,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改进贷款服务效率。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建房﹝2014﹞144号),全面放开无房户租房提取,推行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2.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通知》(湘金监管办﹝2014﹞8号),要求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3.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接受了国家专项检查。
(2)开通全省“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畅通服务渠道。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2015年5月26日
湖南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