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有关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6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部署开展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求纳入范围的药店诊所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报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规定要求,现将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的药店诊所名单予以通告,并列为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核查对象。
特此通告。
附件:1. 未按期提交自查整改报告药店名单
2. 未按期提交自查整改报告诊所名单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