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敷类”产品消费警示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贴敷类”产品名目繁多,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也有药品批准文号,还有一些其他批准文号的产品。如此多的产品,加之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极易让消费者在选择时上当受骗,不仅花费金钱同时延误病情。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清批准文号。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具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属于药品。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新版注册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1械注×2××××3×4××5××××6”[例:国械注准20143662346],原办法规定的“×1食药监械(×2)字××××3第×4××5××××6号”[例: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221743号],在注册证有效期四年之内仍然可以使用。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进、许)字H(Z)”[例:国药准字H20031256]。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信息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数据查询系统核实产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的真实性信息。除上述两种产品外,其他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贴敷类”产品均不属药品或医疗器械。
二、看清包装标识。根据国家规定,药品或医疗器械包装标识上的文字内容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必须含有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对外包装具有夸张宣传治疗作用、包治百病等虚假用词,醒目地标识“美国××监制”、“香港××监制”等字样的产品,消费者要看清标识,确认是否为正规产品。
三、看清是否存在违法广告。商家表述该产品为“热销”、“抢购”、“试用”;贬低其他产品;使用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语言;或请患者讲述亲身治疗经历来宣传,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况,应冷静对待,提高警惕。
食药监局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听信夸大治疗的宣传,拒绝免费试用体验,患病还需及时就医,遵医嘱用药用械,如有购买到假冒药品或医疗器械,应及时与食药监部门联系(投诉举报电话:12331),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