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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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龙山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龙山县安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工程起于狮子村国道G353与G209龙山南绕城线交叉处(老S305 K239+800),向东北,在小溪口跨太平山河后,折向西北,沿杨立沟布线,经在建黔张常铁路龙山火车站西南侧的杨家堡后,折向西南,经十字路、堰塘垄和红泥湾,在华塘街道与G209交叉后(G209 K2063+500)继续向西南至岳麓大道,利用1.586公里岳麓大道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路线全长9.538km ,建设里程7.952km;采用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24.5m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大、中桥258m/3座,涵洞48道,平面交叉11处;工程总投资24303.9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弃渣场的选址,按环评文件建议,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工程弃渣委托当地有资质的渣土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转出、处置。3、对临近王家院子(K0+070~K0+180)、何家堡(K2+350~K2+600)等路段设置禁鸣、设置限速60km/h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4、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在湖南太平山省级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场所、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工程,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对于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希望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虽然对随之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表示了一定的担忧。因此,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注意加强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