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S252、S254能滩至浦市公路改造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泸溪县S252、S254能滩至浦市公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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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泸溪县S252、S254能滩至浦市公路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泸溪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泸溪县S252、S254能滩至浦市公路改造工程本项目为原X044、X041县道改造为省道项目,起点与G319国道(K1593+600)相接,在K8+020处与县道X044平交,在K47+900处与县道X041平交,终点接于在建的省道S252、S336线泸溪白沙—辰溪潭湾(泸溪段)公路K24+220处,路线全长69.604km;主要控制点为:甘溪电站大坝、白洋溪乡、小章乡、兴隆场镇、合水镇、达岚镇、在建的省道S252、S336线泸溪白沙—辰溪潭湾(泸溪段)公路浦市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40km/h,路基宽8.5m,行车道宽2*3.5m,全线设涵洞305道,新建中小桥梁754m/21座,新建大桥160m/1座,新建隧道1130m/2座,平面交叉55处,工程总投资79570.1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取土场、弃渣场的选址,做好路基边坡、各取土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临近烟竹坪卫生室(K19+900)、新堡小学(K68+300)等路段设置禁鸣、设置限速30km/h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4、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隧道弃渣送至所设弃渣场内处置,隧道施工涌水达标外排,隧道排水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和破坏;严禁在泸溪县巴斗山自然保护区和泸溪县岱朝山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所、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工程,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5、强化桥梁的防撞护拦设计,桥梁两侧设置醒目的限速警示标志。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及居民对公路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认为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及居民个体长远利益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群众最关心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在下步工作中业主单位需做好本项目的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同时将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