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2016年6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4月26日—2016年6月3日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6月4日—2016年6月10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731-8569806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邮 编:410014
2016年4月26日—2016年6月3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 G240岳阳县城区至湘阴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16年5月3日 |
2 |
| S334冷水江井湾里至乙伍塘公路工程 | 2016年5月5日 |
3 |
| S238新化温塘至冷水江金湾公路改建工程 | 2016年5月10日 |
4 |
| G319、S109 浏阳集里至蕉溪公路工程 | 2016年5月18日 |
5 |
| 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工程 | 2016年5月23日 |
6 |
| 新建铁路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 | 2016年5月30日 |
7 |
|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金铜综合回收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工程变更 | 2016年5月11日 |
8 |
| 娄底至衡阳(归阳)公路祁东连接线工程变更 | 2016年5月13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