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2 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2 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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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22 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平江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22 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境内,起点在G106 与平汝高速梅仙互通连接线交叉处,经坡里屋、月形坪、楼子屋、薛家大屋、高义村小学、姚家塅,到达终点范固村,全程6.753km;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5m,路面宽12m,设大桥187m/1 座,中桥70m/2 座,涵洞19道,平面交叉10处,工程总投资10693.0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取土场、弃渣场的选址,做好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4、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对桩号K6+510 右侧处古树(榆树)进行围挡,就地保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社会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公众100%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设计部门已考虑到了各种环境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会妥善解决好本项目环境污染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