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吨聚酰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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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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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吨聚酰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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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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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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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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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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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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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科院、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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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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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购置全进口工艺设备及DMF废气焚烧炉装置,以均苯四甲酸二酐、4.4,-二氨基二苯醚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采用流延拉伸法生产,通过聚合、化学亚胺化、拉伸、热亚胺化等工序,产出聚酰亚胺薄膜系列产品。生产纲领为年产12.5μmTN型聚酰亚胺薄膜130t、25μmTN型聚酰亚胺薄膜20t/a;TF型聚酰亚胺复合薄膜3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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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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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工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有机废气通过焚烧炉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电晕工序产生的含臭氧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有组织排放排放;强化生产装置、储罐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按环评分析核算以生产车间、储罐区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二)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车间保洁废水与厂区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标准厂房片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B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三)加强固废的分类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和环评提出的固废管理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理处置。对其中滤网、滤渣、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必须外委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四)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监部门要求做好项目所涉各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和厂区风险防范措施;厂房地面应全面固化硬化、对储存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储罐周边设置一定有效容积的围堰,厂区内设置事故液池,设置应急导流切换装置,切实防止环境风险事故;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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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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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5日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和株洲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首次环评信息公示;2015年3月13日在株洲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报告书简本公示,环评单位于3月17日在株洲日报上进行了媒体公示。3月18日建设单位在现场发放调查表43份,其中团体调查表6份,调查单位包括洲坪乡菜花桥村村委会、株洲县洲坪乡人民政府、株洲禄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杨得志故居管理所、洲坪乡江边村村委会、株洲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个人调查表37份,调查居民包括西南面安置区、江边村荷塘组、菜花桥村张家冲组、江边村新塘组居民。被调查公众100%支持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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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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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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