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批准《株洲清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株冶废渣综合利用工程(中和渣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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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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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清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株冶废渣综合利用工程(中和渣部分)建设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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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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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清水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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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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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清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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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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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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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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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建设的两台回转窑减少为一台(利用现有Φ3.0m×39m回转窑进行改造),增加一台干燥窑对中和渣预先进行干燥。变更后,项目年处理中和渣6万吨、瓦斯灰15000吨,年产次氧化锌10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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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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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烟气采用旋风+两级水膜除尘处理后经65m烟囱达标排放。回转窑烟气采用重力沉降+表面冷却+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处理的配备料收尘废气和回转窑卫生收尘废气一起经35m烟囱达标排放(除尘设施利用现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新建脱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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