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40(原S225)新化塘梅冲至黄泥坳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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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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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0(原S225)新化塘梅冲至黄泥坳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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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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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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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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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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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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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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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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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0(原S225)新化塘梅冲至黄泥坳公路工程起于新化县城以西的塘梅冲,与G354新化绕城线顺接,路线沿娄新高速新化连接线往南进行布线,于下田村上跨湘黔铁路,之后路线继续向南前进,至花亭子后,路线转为向东继续展线,止于黄泥坳,与S240相接,路线总长5.959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80km/h ,路基宽24.5m,路面宽21m,设桥梁88m/1座,涵洞27道,平面交叉4处,立交1处。总投资12861.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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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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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进一步细化道路局部选线,尽量避免占用聚居建筑、基础设施、基本农田;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娃哈哈幼儿园(K2+600)进行建筑物置换,幼儿园置换到靠公路后第二排位置的建筑物内;对黄泥学校(K5+900)公路两端设置限速60km/h、禁鸣、有学校等标牌,并在学校出口处设立人行天桥和安全护栏、斑马线。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板、清扫、洒水等设施,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所用沥青全部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使用;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粉尘达标外排;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桥墩水下作业钻孔施工采用钢板围堰工艺,禁止将施工废渣和废水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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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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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居民对公路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迫切希望改善现有公路通行环境。希望业主单位需做好本项目的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同时将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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