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醴陵市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项目变更概况
|
主要变更内容:①规模调整:根据园区实际供地情况,将拟建20条磷酸铁锂生产线减少为12条,总产能相应调减为3000吨/年;②原料及球磨介质调整:改以草酸亚铁、碳酸锂、磷酸二氢氨、碳黑为原料,改用酒精为球磨介质,其他总体生产工序与原申报方案基本一致;③对厂区平面布局及厂房、研发办公楼、库房等建筑物建筑规模进行相应调整,投资规模调减为20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对烧结工序废气采用“稀硫酸吸附+成套工业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燃烧处理”的综合处理方式净化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应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CO参照河北省《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控制。②落实硫酸铵废液、乙醇釜残等生产固废的管理措施,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③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④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要求,加强对乙醇、硫酸、氨等各类危化品的全程规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切实杜绝环境风险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