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朝阳矿业有限公司4.5万t/a锡、铅、锌多金属选矿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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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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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朝阳矿业有限公司4.5万t/a锡、铅、锌多金属选矿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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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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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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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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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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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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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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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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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300吨原矿选厂,选矿采用“浮选+重选”工艺,浮选以铅锌为主,重选锡,配套麻石垅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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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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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建设废水回用处理系统。选矿废水、尾矿库溢流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2、加强矿区生态管理。废石堆场、尾矿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3、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明确责任人,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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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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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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