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金永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三氯异氰尿酸(TCCA)项目生产工艺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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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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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永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三氯异氰尿酸(TCCA)项目生产工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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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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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大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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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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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永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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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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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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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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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永化工有限公司三氯异氰尿酸(TCCA)项目原已经我厅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我厅湘环评[2011]62号文件批复,现根据市场情况及环保要求,公司拟在产能调减的基础上(减少一条生产线,总产能由20000吨/年减为10000吨/年),并取消氰尿酸合成和硫铵生产工段,直接外购氰尿酸作为原料进行后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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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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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生产系统密闭式改造要求,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二)对已建生产装置及存贮设施的拆除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作业;对母液池以及生产设备槽罐中的余液应送母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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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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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做好项目所在地盐化工区的规划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建设单位承诺如所在地范围进行规划调整,将服从规划调整要求及时搬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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