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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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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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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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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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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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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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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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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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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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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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约692万元,在公司现有生产预留用地上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0万吨/年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及配套的汽油缓冲罐等,给排水、供配电等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主要生产工序包括进料与脱硫反应、吸附剂再生、吸附剂循环和产品稳定四个部分,工程建成后油品质量满足国V标准车用汽油硫含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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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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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密闭设备,并采用检漏系统及压力设施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外排量;加热炉以装置自产的燃料气为燃料,达标外排烟气由40m烟囱高空排放;再生吸附剂下料前闭锁料斗释放气中瓦斯气通过直接纳入燃料气管网及火炬气柜回收方式回收,下料后氮气置换气经3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再生尾气送现有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二)排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冷产物分离罐及稳定塔回流罐分离废水送现有硫磺回收装置净化处理,其余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并送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厂内回用或达标排放。(三)本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及稳定塔残渣等危废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在厂区现有废暂存库规范暂存,最终送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联单管理制度。(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五)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的收集和应急切换处理,切实杜绝事故性环境风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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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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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期间通过报纸、网站和当地张贴布告的形式公示信息,并对项目周边的部分基层单位及村民进行了调查,发放个人调查表40份,团体调查表8份(调查团体包括云溪区路口镇人民政府、云溪区文桥镇人民政府、路口镇长岭村村民委员会、文桥镇小桥村村委会、文桥镇中心小学、文桥镇和平村村民委员会、文桥镇文桥村村民委员会、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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