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湖南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2016年6月,全省14个地级以上城市共监测29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源。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达标状况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6年6月,监测的29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1个水源地(益阳龙山港断面)锑超标,达标率为96.6%。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Ⅰ类水质水源地4个,Ⅱ类水质水源地23个,Ⅲ类水质水源地2个。(详见表1)
表1 2016年6月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