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年02月26日 字体:[]

  2014年7月,省环境保护厅接到群众反映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后,高度重视,多次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问题

  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蒙福村,其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于2007年2月取得湖南省环保厅(原局)环评批复(湘环评[2007]8号)。该项目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进行设备安装和烘炉,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进行机械设备调试。2013年10月24日取得怀化市环保局试生产批复(怀环函[2013]78号)。投入试生产后,由于设备调试、行情低迷、春节假期等影响,企业生产不连续,不具备“三同时”验收条件。为此,2014年1月18日,沅陵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怀化市环保局递交了《请求延期验收的报告》,提出延期试生产的申请,2014年3月17日怀化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其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延期试生产六个月(怀环监[2014]15号),延期试生产期满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向省环保厅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2014年12月30日,该项目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二、关于环保部门依法监管问题

  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依法对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五氧化二钒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管。省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批复(湘环评[2007]8号)中授权怀化市环保局和沅陵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2014年1月,省环境保护厅收到该公司申请延期验收的报告后,将其纳入今年的计划执法范围,于2月、4月、7月先后3次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2014年2月、3月,沅陵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开展了监测。根据环保要求,企业迅速进行了整改,新建了氨氮吹脱装置。2014年4月,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菩恩矿业东、西、南、北4个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氯气、铅及其化合物等指标以及东、南、西厂界外3个地下水监控井水质pH、砷、镉、铅、铬、氨氮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下一步,省环境保护厅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合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