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发改价商〔2019〕239号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精神,现就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下调标准为1.79分/千瓦时。
二、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到户最高限价相应下调1.79分/千瓦时,调整后的最高限价为0.9011元/千瓦时。
三、以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四、各地方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要与省电网同步下调,由相关市州发改委按照定价权限组织实施。
附件:1、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2、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3、湖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用电分类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
不满 1千伏 | 1-10千伏 | 35千伏 | 110千伏 | 220千伏 | 最大容量 | 最大需量 | |
(元/千瓦·月) | (元/千伏安·月) | ||||||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0.30574 | 0.28574 | 0.26574 | 0.24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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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工业用电 |
| 0.19634 | 0.16734 | 0.13934 | 0.11534 | 20 | 30 |
注:
1、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用户继续执行现有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年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8.32%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8.32%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承担,低于8.32%带来的收益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附件2:
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
不满 1千伏 | 1-10 千伏 | 35-110 千伏以下 | 110 千伏 | 220千伏及以上 | 最大需量 | 变压器容量 | |
(元/千瓦·月) | (元/千伏安·月) | ||||||
一、居民生活用电 | 0.5880 | 0.5730 | 0.5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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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0.7511 | 0.7311 | 0.7111 | 0.6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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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工业用电 |
| 0.6437 | 0.6147 | 0.5867 | 0.5627 | 30 | 20 |
四、农业生产用电 | 0.5487 | 0.5287 | 0.5087 | 0.4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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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 0.4117 | 0.4017 | 0.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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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1分钱、农网改造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附件3:
湖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元/千瓦时) | ||
1-10千伏 | 35-110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
一、居民生活用电 | 0.4530 | 0.4430 | 0.4330 |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0.5118 | 0.5018 | 0.4918 |
三、农业生产用电 | 0.4347 | 0.4247 | 0.4147 |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 0.3227 | 0.3127 | 0.3027 |
注: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1分钱、农网改造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供农村供电所居民生活电量,在表列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7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