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类价格暂按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文件执行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6年06月29日 字体:[]

  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类价格暂按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文件执行的通知

  湘发改价服〔2016〕490号

各在长省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将于2016年6月30日到期,由于我委起草的《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补充通知》正在相关厅局会签,经研究决定,2016年6月30日以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类价格暂按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文件执行。《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补充通知》正式发文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类价格按新文件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