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以应用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数据共享的工作措施》,标志着我省政务数据共享进入了应用驱动新阶段。
2024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数据共享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坚持“122”总体思路,即一个目标(“应共享尽共享”)、两端发力(“供给端和需求端”)、两大支撑(“平台+制度”),编目录、挂资源,建平台、归数据,优机制、促应用,取得了重大成效,实现了“一盘棋”统筹,由省数据局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形成了“一本账”管理,承接国家数据目录10357个、数据项134641个,发布全省数据目录38970个、数据项629261个,其中省级目录5629个,市州目录33341个;做到了“一体化”运行,建成上线省大数据总枢纽,上接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下联市州和县市区,横向贯通81个省直单位,关联780个业务系统;提供了“一站式”服务,凡政务数据共享,必须通过省大数据总枢纽提交申请、共享数据,今年以来,总枢纽收到共享申请4996条,每天运行共享任务5204个,交换数据3.5亿余条,累计共享数据2166.8亿条。
通过一年多的攻坚,我省政务数据共享的主要特征已由打基础、强供给转化为应用驱动、提质升级。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征,省数据局研究制定了《以应用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数据共享的工作措施》,明确了谋划打造应用场景、精准提出数据需求、驱动更新数据供给等8条具体举措,要求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围绕本单位、本地区发展所需、治理所急、民生所盼,谋划一批数字化治理重点应用场景,对照已发布的政务数据目录,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提出数据共享需求,同时发布了28个重点应用场景,旨在以应用需求牵引,驱动政务数据共享良性循环,赋能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