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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再公布4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12月13日,我省再公布4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分别是:怀化市中方县企业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问题,衡阳市常宁市官岭镇太平村村民无手续砍伐林木问题,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岳阳市湘阴县湖南云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和违规用地问题。

  花桥镇火马塘村存在塑料加工企业废水排放污染问题被群众多次举报,11月10日,督察组将其作为重点信访件向怀化市交办。群众投诉区域共有3家企业,分别是中方县鼎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怀化宏达塑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方县富鑫鱼饵饲料厂。

  经核查,上述3家企业无规范的用地手续,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县环保局对宏达公司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以及鼎盛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县国土资源局对3家企业非法占用农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恢复土地功能。

  经中方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中方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雄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中方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盛权、法制股股长杨浩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滕建贵谈话提醒,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李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陈浩声、陈巍谈话提醒;对县公安局、县环保局通报批评。

  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文艺新村社区的兄弟大排档和钱四大排档,被群众投诉油烟、噪声污染严重,且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整改。经研究,决定给予文艺路街道城管办主任刘毅、文艺路街道识字岭社区主任石珍、文艺路街道韭菜园社区主任胡哲涵通报批评,给予文艺路街道文艺新村社区主任熊磊诫勉谈话处理。

  湖南云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扬尘问题以及未批先建等问题,在责令整改并处罚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湘阴县岭北镇人大主席曾正义、镇国土所所长盛凯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岭北镇副镇长刘延中通报批评处理。

  因未及时制止村民无手续采伐林木,导致毁坏林地,常宁市官岭镇太平村村委会主任罗启林被诫勉谈话处理。

  (文/曹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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