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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第六批)

  编者按: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今日公开第六批典型案件的问责结果,以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 

娄底市新化县毁坏退耕还林、生态林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娄底市群众信访举报件X430000201811070029反映:奉家镇向北村曾某依靠职权大面积毁坏退耕还林和生态林,将狮子山作为洗砂厂,造成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存在安全隐患。

  二、查处情况

  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后,新化县政府组织林业、国土、环保及当地镇人民政府迅速赶赴奉家镇向北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2014年底至2015年上半年,奉家镇向北村曾某在奉家镇向北小学后向北村“狮子山”开挖山林准备建房,采挖面积为300平方米,毁坏林地为100平方米,并取土进行洗沙活动。2015年3月,县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其洗砂厂进行强制取缔,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曾某该违法行为未予以处罚,责令对损毁林地进行恢复。

  奉家镇向北村“峨梨塘”、“灯芯塘”是新化县林业部门审批的国土开发项目,但曾某将审批红线范围外的19.2亩退耕还林开垦为经济林。2018年5月新化县对曾某毁林开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曾某罚款128000元处罚。

  2018年7至8月份,曾某组织挖机将向北村“扇巴山”部分林地挖平用于修建大门和停车坪。经鉴定,曾某毁坏林地10.5亩,其中防护林3.9亩,一般用材林6.6亩。2018年10月23日新化县对曾某在奉家镇向北村“扇巴山”非法占用林地予以立案侦查,11月1日新化县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刑事拘留。

  另外,曾某在奉家镇白沙村施工的“烂泥塘”、“邓湖凼”、“竹子塘”等处为国土开发项目,此前已经县林业部门审批,对于施工范围是否超出审批范围,正在进一步核查。

  三、责任追究情况

  经新化县林业局研究,决定对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的奉家镇林业站站长奉雪贵给予诫勉处理。经中共奉家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驻村干部万时祥约谈处理。给予向北村支部书记曾一元诫勉处理,给予向北村主任袁益中全镇通报批评处理。暂停曾维湘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职务,并责令向北村村支两委依程序罢免曾维湘村监委会成员资格。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一) 

张家界市永定区宋家湾村违规堆放渣土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张家界市群众信访举报D430000201811070071号反映:西溪坪街道宋家湾村在无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堆放渣土、渣石,面积约10来亩,七八米高,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村里的环境;西溪坪街道(关门岩村、田家坊村、宋家湾村、禾家村)贯穿四个村的主路年久失修,车辆经过时扬尘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信访举报的渣土场是黔张常铁路工程宋家湾隧道施工弃土场,弃土场场址位于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宋家湾村,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弃土场在营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举报的主路为省道S520。

  二、查处情况

  11月9日、13日,市区两级政府组织国土、环保、城管、安监等部门和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经查,弃土场未办理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违法占地约22000平方米,大部分为耕地,少部分为基本农田,弃土场存在滑坡安全隐患;2016年10月,宋家弯村堤上组村民宋某利用该弃土场废石自建砂石加工场,销售砂石,未办理样手续,生产期间有粉尘噪声排放。省道S520由于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扬尘问题突出。

  11月13日,永定区国土分局向中铁十六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占地行为;永定区安监局对中铁十六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渣堆周边设置挡墙和安全警示标志,渣堆第二台面预先降高3米后,再自上而下进行渣土处理作业,并落实渣堆雨天监测、防止滑坡措施;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向宋某下达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砂石加工并拆除加工设备;区公路局迅速落实S520线维修和日常洒水保洁。截至11月20日,宋某砂石加工场已关停,中铁十六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已重新选定渣土场场址,启动渣土转运和违法占地恢复治理工作。

  三、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永定区国土资源分局西溪坪国土所所长王帮安、宋家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正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日常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报告违规堆放渣土行为等问题,决定对王帮安、宋正培进行批评教育。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二) 

益阳市桃江县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设施超标偷排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东方矿业无完整的矿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简易污水处理站无法满足需要且未正常运行,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矿区含重金属(镉)超标废水直排偷排等问题。桃江县环保局、桃江县松木塘镇党委政府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得力,对东方矿业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负有重要责任。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桃江县环保局副局长周可京、灰山港环境监察站站长习学锋,桃江县松木塘镇党委委员徐望军、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胡向军等4人党纪立案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三) 

长沙市浏阳市忆江南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反映:庆泰花炮集团忆江南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花炮厂扩建工程砍毁两三百亩林地,推平山地截断了地下水源,导致居民饮用、种植都没有水源。群众反映的花炮厂位于浏阳市官桥镇石灰嘴村,该公司一期项目生产线分为火药制作、外筒制作、组装三大车间,生产工艺为外筒压模—发射筒装配—内筒装配—组合装配, 2012年9月投产,已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排污等行政许可,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的机械作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外筒压模车间模压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烟气;外筒模压车间和料工序、火药车间制装药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公司已配套建设了废水循环利用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锅炉废气降尘脱琉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公司二期项目已取得立项备案、林地使用手续,正在进行清表工作,环保、国土、安全生产、水务等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调查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后,浏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官桥镇,联合开展问题查办工作。11月14日上午,浏阳市官桥镇就该交办件涉及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并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超规定范围采伐林木的问题属实,其他投诉问题不属实。浏阳市林业局立即对企业违法行为展开调查;浏阳市水务局责令企业于2018年12月14日前编制好水土保持方案,尽快完善水土保持相关审批手续。同进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了调查处理。

  三、责任追究情况

  经官桥镇纪委研究,决定对官桥镇环保联厂责任人黎智勇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四) 

湘潭市湘潭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湖南期间,多次交办湘潭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017年、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期间,关于湘潭县畜禽养殖污染信访件一直居高不下。其中白石镇马某某养殖场实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后,仍存在改造防治不到位的问题。

  二、查处情况

  经调查,2017年5月16日,湘潭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马某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投诉后,明确由白石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县环保局、县畜牧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马某某养殖场于2016年11月28日办理了项目环保备案登记,建有猪舍10栋,设计存栏量800头,实际存栏200头,采用干清粪工艺饲养生猪,该养殖场雨污分离设施部分损坏,粪污经过沉淀池后通过约200米沟渠排放至附近农田,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发现问题,湘潭县相关部门分别下达了处理意见,并要求在2017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并销号。2017年11月12日,白石镇人民政府向湘潭县环委办提出销号报备。报备材料明确:1、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2、排污口已经全部堵塞;3、新增粪污治理设施;4、老猪舍已经拆除完成。2018年7月20日,湘潭县环委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白石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进行复核督查时,发现马某某养猪场老猪舍未全部拆除到位,与白石镇报备销号的整改完成情况不相符。2018年7月30日,白石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马某某的老猪舍进行了功能性强制拆除。

  2018年8月,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发现马某某养殖场仍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排放到周边水塘和农田的问题。2018年11月,经湘潭县纪委监委调查,马某某养殖场作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被列入《2018年湘潭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在改造过程中,将原干粪池内遗留的粪物堆放在外,未及时清理,致使污水排放到周边水塘和农田。

  鉴于上述情况,湘潭县责令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理清各自职能职责,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构建长效机制。

  三、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23日,经湘潭县纪委监委研究:

  1.白石镇农推中心主任马述初在马某某养殖场环境污染整治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请上报销号整改内容未及时落实到位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马述初政务警告处分。

  2.胡孝全作为白石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中央环保督察组马某某养殖场环境污染交办件的责任人,对申请上报销号整改内容未及时落实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对胡孝全予以诫勉。

  3.王锋作为白石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对申请上报销号整改内容未及时落实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对王锋提醒谈话。

  4.白石镇规建环保站站长唐拥波在马某某养殖场环境污染整治过程中日常巡查督促不力,拟对唐拥波提醒谈话。

  5.县农业局检查组对马某某养殖场检查不到位,未发现部分旧猪舍未拆除的问题,建议对县农业局分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局长罗伟民提醒谈话。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五) 

郴州市临武县鼎兴纸厂落后工艺淘汰不到位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郴州市群众信访举报D430000201811190048号反映:河埠林村鼎兴纸厂使用淘汰工艺造纸,烟囱排放异味黑烟,通过厂区后面的排污口,偷排废水至附近的小溪。群众投诉的企业为临武县鼎兴纸厂,位于临武县汾市镇原氮肥厂内,属合法企业,各类手续齐全。

  二、查处情况

  11月22日上午,临武县委常委、副县长许卫球组织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科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汾市镇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现场查看、测量发现,该造纸厂有2台幅宽1.42米的1092型鞭炮纸生产设备,属淘汰设备; 11月23日、24日,县环保局再次对临武县鼎兴造纸厂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环节、环保设施等对照环评批复进行核查发现,该造纸厂只有一个制浆系统,鞭炮纸幅宽1.5米和1.42米共12条生产线的烘干工艺与环评批复不符;核查发现,该造纸厂有一个车间,工人在对燃煤烘干系统封闭铁板窑添加燃煤时脱硫烟囱有间断、瞬时的黑烟排出。

  11月25日,临武县环保局以实际生产线造纸工艺与环评批复不符对临武县鼎兴纸厂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造纸厂立即停产,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拆除淘汰设备,对临武县鼎兴纸厂以涉嫌实际生产线造纸工艺与环评批复不符立案查处,处以人民币12万元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临武县环境监察大队副中队长唐国军、队员罗方武2名监察人员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对职责范围内政策规定、业务知识不熟悉,监管不到位,决定给予唐国军、罗方武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六) 

株洲市荷塘区顺达花园空调外机

  噪音扰民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反映: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机房空调外机噪音扰民。群众举报机房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和茨菇塘路交汇处,顺达花园小区B栋二楼,核心机房区域噪音属于国家二类环境噪音排放区域(二类区域噪音排放标准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机房中2台美的精密空调机组(共4台外机)于2013年上半年投入运行至今。从2018年7月30日开始,小区居民3次投诉其噪音扰民。2018年7月30日,群众第一次投诉时,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对现场进行了监测,监测值为64分贝,超过国家二类区域排放标准,环保局要求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立即作出降噪处理。该公司对4台外机进行了降噪专业清洗,同时完成了2台精密空调外机的搬迁整改工作,原位置只保留2台精密空调外机。9月中下旬,小区居民再次反映机房精密空调外机夜间还有噪音。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监测显示,昼间噪音值为57分贝,低于国家二类排放标准(白天≤60分贝),但夜间噪音值为52分贝,仍高于国家二类夜间排放标准50分贝。环保局再次要求该公司进一步作出降噪处理。该公司再次对小区内的2台空调外机进行减震处理和整改,使空调外机散风口由朝向投诉居民方向转为朝向天空,同时,安排值班保安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时间段关闭未移机的精密空调,以降低夜间噪音扰民问题。11月8日、9日,该公司对核心机房精密空调外机第三次移机,将剩余的2台精密空调外机移至室内

  二、查处情况

  2018年11月12日,顺达小区居民再次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机房噪音扰民问题。株洲市政府高度重视,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查办工作,彻底解决问题。11月16日,株洲市环保局会同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对顺达花园联通核心机房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走访小区居民,发现该公司虽然已积极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但群众对噪音问题仍不满意。对此株洲市环保局要求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将核心机房精密空调外机从顺达小区拆除迁出,更换普通民用舒适空调对机房进行降温,同时,责令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11月18日,该公司已将外机拆除迁出。

  三、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17日,经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研究,网络维护响应中心负责人欧阳卫对顺达花园空调外机噪音扰民整改不力导致群众重复投诉,决定对欧阳卫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二十七) 

湖南省杂技团餐厅油烟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长沙市群众信访举报件D430000201811200005反映:湖南省杂技团与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51栋5单元东边一墙之隔,该杂技团餐厅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水院社区韶山北路438号艺术综合楼,该食堂为单位内部食堂,供应团内职工及学员70人的早、中、晚餐,油烟净化设备为湖南鑫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油烟净化器,该餐厅曾于2017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因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排问题被投诉,雨花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后该餐厅进行了整改,于2017年5月8日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和清洗维护。

  二、查处情况

  2018年11月21日,侯家塘街道环保站、城管中队、水院社区到现场核查,经查实,该餐厅为油烟净化器作业时正常开启使用,并能提供清洗记录,有专用烟道。但该食堂为了改善通风,于2018年11月19日在排风系统下的窗户上擅自打孔加装排风扇,导致部分油烟被抽出屋外造成直排问题。

  11月21日,侯家塘城管执法中队现场核实后对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食堂负责单位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将安装的排风扇进行拆除。

  11月22日,经现场巡查,食堂的排风扇已拆除,排风孔已封堵,食堂作业过程中没有油烟直排现象。下一步侯家塘街道、水院社区将安排专门力量对湖南省杂技团职工食堂周边进行巡查、加强值守,确保不出现油烟直排现象。

  三、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24日,经中共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纪工委研究,侯家塘街道城管办主任、环保站站长付林在日常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处置湖南省杂技团餐厅油烟污染问题,决定给予付林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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