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经麻阳县政府有关部门核实,信访件举报的采沙场位于高村镇陶伊村五组,因该区域地势较低,在汛期经常被水淹而成为一块荒地。被举报人彭某、彭某、张某三人真实姓名分别为高村镇陶一村村民滕某、滕某、张某。2015年3月,滕某、张某、滕某(滕某儿子)三人合伙,采用挖土机直接在河岸边向里纵深方向的荒沙地挖采沙石,沙石通过车辆转运至公路边堆料场进行筛分装车,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5月被县水利部门查处后停产,期间共计开采面积约1.35亩, 开挖砂石7200m³,举报三人2015年挖砂情况属实。2015年4月25日,县水政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该起违法挖砂事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5月27日,县水利局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对已损坏的河岸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水土不再流失,并恢复原貌。之后,滕某、张某、滕某三人没有再继续开挖。
二、查处情况
麻阳县政府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安排水利部门联合林业、国土部门对该举报件开展现场核查,经麻阳县水政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核实确认,没有发现滕某、张某、滕某等三人存在开挖砂石的行为,被举报挖沙场地已恢复土地原貌。
麻阳县政府在坚持边督边改的同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针对督察组在现场督察中发现的举报地点东面有一砂石转运场(属原兰里满延细砂场转运码头,已经关闭)存在一座砂石吊塔未拆除、场区堆存的部分河道采挖卵石未清理、码头有4艘原运砂船停靠等问题,按照边督边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工作要求,11月1日县水利部门立即责令业主按要求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转运码头吊机已拆除,场区内堆存的卵石已全部清运,码头停靠的4艘运砂船已全部吊上岸进行切割,用作废铁回收。
三、责任追究情况
经麻阳县纪委研究,麻阳县水利局水政大队大队长李马马、麻阳县水利局水政大队副大队长胡杰鹏,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足,对政策情况掌握不熟悉,对河道采砂监管不到位,未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查处该起违法挖砂事件等问题,决定对李马马、胡杰鹏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四、现场图片
1、交办件现场图片


2、举一反三、自查问题整改现场图片




五、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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