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财税〔2024〕10 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林业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
为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与修复,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我们重新修订了《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