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商品房购买方式的改变 | ||
日期 | 2021-01-10 | 网名 | tuoji |
内容 |
商品房买卖现阶段一些弊端: 1.烂尾。2.质量问题。3.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4.其他开发商强制行为。 对现阶段商品房买卖的一些个人建议:买房人将房款转入政府监管的指定账户,在开发商将商品房建成以后,消防、安监、住建委等一些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以后,将该商品房过户至个人买受人名下以后,政府监管账户将资金转入至开发商公司账户内。此方式有以下几个优点: 1.不存在烂尾。 2.不存在房屋质量和消防不过关情况。3.不存在买受人迟迟拿不到房产证。4.淘汰一些没有实力的开发商,保质保量,避免后期因为公司注销而无被执行人情况发生。此建议实施后,以上所有问题都不复存在。不论对于买受人还是政府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因为主动权在老百姓手上,而不是开发商,也很好的避免了政府为维护老百姓利益舍弃税费为老百姓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发生,这也有利益政府税收工作的开展。 |
答复部门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答复时间 | 2021-01-18 | ||
答复内容 |
你好!你关于《关于商品房购买方式的改变》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你提到的问题与全省各地当前开展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是契合的。就长沙市而言,为保障购房人权益,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出现项目建设烂尾,老百姓办不到不动产证的问题,长沙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6年12月21日开始开展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预售资金监管采用“银行监管+政府监督”模式,由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和银行共同负责对重点资金进行监督,并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感谢你的建议!如仍有疑问,建议你拨打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4662682详询或到窗口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