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强有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 ||
日期 | 2020-12-30 | 网名 | 凌雪 |
内容 |
希望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职责进行明确。明确消防责任,要求物业进行日常巡逻、清理楼道堆物、禁止占用消防通道;长沙市出台的垃圾分类条例,但是不少物业都是应付了事,没有真正进行垃圾分类;关于电梯维修等需要启动维修基金的问题,适当压缩办理、审核时间。对于小区出入口、楼道口、电梯里等没有监控的小区,要求整改到位。 |
答复部门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答复时间 | 2021-01-07 | ||
答复内容 |
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和义务首先来自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履行好职责,我厅2019年11月印发了《湖南省住宅、办公、商业类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导则》(湘建科〔2019〕224号),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关于维修资金的问题,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湘建房〔2019〕199号),对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即进行维修的紧急情况(包括电梯故障),采用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再行公示的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效缩短了办理、审核启动维修资金的程序。关于垃圾分类、占用消防通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监控设施)等问题,我厅正在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关于加强居住小区协同治理的政策。待政策出台,有望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