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子”去哪了

标题 强化垃圾分类源头监管,做好垃圾分类第一环,减轻后续处理压力
日期 2020-12-14 网名 王满生
内容

一方面,垃圾分类宣传先行,引导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理念。可以结合“进社区、进工地、进单位、进商家、进学校”等活动的开展,以世界地球日等为契机,开展各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还可以通过设置“给废电池找个家”、“大讲堂”、“垃圾分类知多少”等活动环节,将“垃圾分类 人人参与”的理念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等。 另一方面,垃圾投放点的回收人员要主动分类回收各种垃圾。据调查,部分小区物业环卫人员在回收垃圾时都是一起将各种垃圾混在一起拉到垃圾中转站。这种做法会将原本居民刚树立的一点垃圾分类理念和行动抹杀掉的。垃圾分类源头很重要,也需要不同环节都跟上步伐。 最后,投放垃圾也要加强监督,巩固垃圾分类效果。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沿街商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责令及时整改,甚至立案查处等。

答复部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答复时间 2021-01-07
答复内容

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强化源头分类和监管,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机构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是规范投放收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结合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三是加强督促引导,形成人人动手良好局面。各地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垃圾分类法规,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定期进行现场评估并将结果通报。培训一批垃圾分类督导员,到街道、社区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指导。通过督促引导,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循环经济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