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促进规范快递企业 | ||
日期 | 2020-12-22 | 网名 | 诚信人 |
内容 |
第一丶快递送到镇丶农村或边远地区,领取快递都须要领取费,以前是10元每件,后来是5元每件,现在是三元丶二元或一元毎件,请问这个收费合法吗?!第二丶寄快递时,大部分快递公司收费是随心所欲,很少有看到他们的收费标准,如什么物品多少钱一斤或多少钱每件,如果国家有此标准,那请政府相关单位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管及监控,规范快递市场管理。第三丶建议政府建立丶完善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快递的良性发展 |
答复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
答复时间 | 2020-12-24 | ||
答复内容 |
您好!经研究,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的快递收取领取费问题,主要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建议将有关情况向邮政主管部门反映。 二、快递收费未纳入国家和省定价目录,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三、我局将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快递行业监管,规范快递行业市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