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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湘江生态补偿 共享“生态红利”

  【背景】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湘江发源于永州蓝山县。省政协委员吕斌介绍,守护母亲河是每个永州人的历史使命,为保护湘江上游的生态环境,永州市每年为此投入近180亿,如果再加上禁采、禁渔等等隐形损失,那就是更大的一笔账目了。

  “上游者保护,下游者受益,上下游投入与收益不对等,是造成经济社会区域发展差异的重要原因。”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吕斌与其他3位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完善湘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提出尽快健全湘江生态补偿政策体系,促进湘江生态补偿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回复】

  5000万人共饮一江水,是我们省的真实写照。

  共享“生态红利”,是我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

  目前,我省尝试设立区域补偿、流域补偿和要素补偿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补偿方面,对湘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给予重点财力补偿,2015年后,享受此项目的区(县、市)扩大到62个,省财政厅对未纳入范围的3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也给予适当补助。

  流域补偿方面,省财政厅联合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出台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2015年底,首次兑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奖罚6497万元,奖励永州600万,对郴州市、长沙市处罚扣缴资金达1050万元、750万元。《暂行办法》“试水”两年后,目前已被参与各方所接受和认同,体现了政策导向作用。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着手将湘江上游地区生态保护的价值进行量化,统筹安排水质考核处罚资金,真正实现湘江流域上下游各市之间的横向补偿。

  要素补偿方面,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重点湖泊保护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国家和我省设立了重点湖泊保护专项资金,计划用3—5年时间对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生态状况较好的重点湖泊进行保护,目前水府庙水库、东江湖、大通湖、西毛里湖、柘溪水库、铁山水库已纳入补助范围。